服务费

2025-08-05 16:47来源:本站

  

  

  亲爱的PAO,

  我们在餐厅有个长期的争执我目前的工作是关于员工之间的服务费分配。在机构内收取的服务费是否有适当分配的规定?管理方是否可以合法地要求从顾客收取的服务费中分得一份?

  皇家

  亲爱的皇家,

  菲律宾《劳动法》对服务费的分配有具体规定。以前,这项规定允许在一个机构的雇员和管理人员之间分配服务费。即:

  “艺术》96。服务费用。-酒店、餐馆和类似场所收取的所有服务费应按85%(85%)分配给所有参保员工,15%(15%)分配给管理层。职工的股份应当在职工之间平均分配。在取消服务费的情况下,参保员工的份额应被视为纳入其工资。”

  然而,修订菲律宾劳动法第96条的共和国法案(RA) 11360的通过改变了这一规则。该法律规定在受保雇员之间全面分配和分摊服务费,即:

  广告

  “艺术》96。服务费用。-酒店、餐馆和类似场所收取的所有服务费应全部平等地分配给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受保工人。

  “如果根据工资法令提高了最低工资,在确定雇主是否遵守提高的最低年龄时,不应考虑支付给受保雇员的服务费。

  “为协助解决劳资双方在服务费分配方面的争议,应设立申诉机制。”如果没有建立申诉机制或申诉机制不充分,应将申诉提交对工作场所有管辖权的劳动和就业部区域办事处进行调解。

  “本条所称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制定和执行管理政策,或者有权聘用、调动、停职、解聘、召回、解聘、指派、处分员工,或者有权有效推荐员工的管理行为的人员。”

  广告

  因此,目前的规则规定,所有收取的服务费都应完全平等地分配给受保工人,不包括管理人员。管理部门不再有权收取收取的部分服务费。

  关于在雇员之间分配收取的服务费的方式,《第11360号共和国法令实施细则和条例》规定:

  “SEC.2。受保雇员-本规则适用于受保雇主的所有雇员,不论其职位、职称或就业状况,也不论其工资支付方式,但管理雇员除外。”

  因此,所收取的服务费应在雇员之间平等分配,而不论其职位、职称或就业状况,也不论其支付方式如何。

  广告

  还请注意,实施细则规定了服务费的分配时间表,该时间表应每两周至少分配一次并支付给雇员,或每月两次,间隔不超过16天(《第11360号共和国法实施细则和条例》第4节,第206号部门命令)。

  最后,服务费分配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集体谈判协议(CBA)规定的申诉机制解决,如果有的话,或应提交给对工作场所有管辖权的劳动部区域办事处(《第11360号共和国法实施细则和条例》第6节,第206号部门命令)。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以发送到[电子邮件]保护)

百读八八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